2016里约奥运会田径比赛进入第10日,也是最后一日的比赛。在最后一项男子马拉松比赛中,肯尼亚选手基普乔格以2小时08分44秒的成绩获得金牌。
埃塞俄比亚选手里勒萨以2小时09分54秒获得银牌,美国选手鲁普取得铜牌,成绩是2小时10分05秒。
在马拉松比赛即将开始之前的最后一次跑步,对于参赛者来说,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时刻。这个时刻既展示了选手们经过数月辛勤训练的成果,也对他们的心理素质进行了考验。而且,这次最后一跑也给了选手们最后的机会来检查和调整自己的身体状态,以确保在比赛中能发挥出最佳水平。
回顾一些马拉松历史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最后一跑对于选手们的重要性。例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肯尼亚选手桑斯(Samuel Wanjiru)就是在最后一次训练中发现了自己完美的比赛步频和呼吸节奏,最终帮助他在比赛中夺得了金牌。
不仅在竞技层面,对于一般跑者来说,最后一跑也具有独特的意义。在马拉松之前的最后一次训练中,他们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训练计划,评估自己在训练中的进展情况,并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个过程可以帮助他们制定出合理的比赛策略,并增强自信心。
此外,最后一跑也是对选手身体状态的最后一次检查。通过这次训练,跑者可以观察他们的体力和耐力是否在理想状态下,是否有需要特别注意的伤病。如果发现了什么问题,他们还有时间通过让身体得到更充分的休息来准备比赛,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总之,马拉松之前的最后一跑文案是参赛者们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通过这次训练,选手们可以巩固他们的训练成果,评估自己的身体状态,制定比赛策略,并增强自信心。最后一跑的重要性在许多成功的马拉松故事中得到了体现。因此,在你准备参加马拉松比赛之前,一定要珍惜这个时机,认真对待最后一跑的训练。
首先不论发生在哪个地方,当事者出于什么想法什么情绪,这都是违背了奥林匹克精神的,这个行为是不对的,既然承办了马拉松赛事,就不能光走形式,要由衷的从精神上也完全承接奥林匹克精神!
这些志愿者确实应该道歉;因为他们的行为对奥运精神是一种不敬。什么叫锲而不舍,什么是永不放弃,永不言败?这些精神是人类能不断进取的保证!1968年的墨西哥奥运会,最后一个跑到终点马拉松运动员叫约翰·阿赫瓦里,他来自坦桑尼亚。他在比赛过程中不行幸摔倒受伤,但他一拐一瘸忍住伤痛,带着裹满鲜血的纱布,他跑过终点时,体育场的观众被他的精神感动得热泪盈眶。赛后他说;我的祖国从七千英里外把我送到这里,不是叫我开始比赛的,是让我结束比赛的!他虽然不是冠军,但他同样赢得了全世界的崇敬!对比一下,这些志愿者的行为真的太不应该了!
他是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马拉松比赛的最后一名,却成为奥运历史上的经典人物之一,就是因为他在赛场上留下了这样的经典语言,“我的祖国把我从7000英里外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要我完成比赛”。
中文名
约翰·史蒂芬·阿赫瓦里
外文名
John stephen akhwari
国籍
埃塞俄比亚
出生地
坦桑尼亚马尼亚拉省姆布鲁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