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说明邹市明的这条金腰带含金量并不是很高。第二,在国外很多体育选手都是身兼数职,不象中国选手那样专业搞某一顶目,而是通过某个职业赚钱后投到另一个领域交钱进行培训。第三做为一场体育比赛,输赢乃是常事,并非象在国内那样被追捧和炒作,甚至上升至国家层面。所以赛后还是回归本来的生活。
距离7月28日邹市明vs木村翔的WBO蝇量级拳王卫冕战已经过去四个半月,但是这场本应普普通通的正规拳赛却余波未息,甚是不安分。
我们知道,比赛的双方,邹市明贵为奥运冠军,中国拳王,WBO金腰带持有者,而挑战他的日本选手则只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日本送酒工。结果十回合后,邹市明被木村翔TKO,让所有观众大跌眼镜。
邹市明早年打奥运拳击闻名,等到转职业时却已有些晚。好在签约了顶级拳击推广公司TOP RANK,在科学的训练方法下有了长足的长进。但好景不长,在小有所成后邹市明就脱离了TOP RANK,由妻子建立了自己的拳击 公司,自己作为其中的头号拳手。本次与木村翔的比赛本是一个系列赛的开场,由邹市明自己的公司一手操办,安排,选择对手。佐以大力宣传,专打日本,言必称民族大义,选手挑的是可供选择的范围内排名最低默默无闻的木村翔。却没想到第一站就翻了车,巅峰曝光大业不了了之。
其实输给日本拳手,倒也没什么。只不过邹市明赛后痛哭流涕,又唏嘘地发表了一系列“大义”“就是为了这一天”之类的宣言,多少让观众们有些侧目。真正舆论第一次被引爆,是几天后一家媒体对木村翔进行了跟踪采访,才从木村翔口中得知金腰带已经被邹市明要回去了。一时之间质疑邹市明输不起的言论不胫而走,满城风雨。
然而这件事,本来也就至多到此为止。无论当是时群情多么激奋,时间终究是忘却的解药。几个月后,还会有谁在意孰是孰非?躲过了一时风头,邹市明也逐渐重新频繁地出现在了公众面前,并且每每都是各种典礼,大奖领不断。曾经躺着上综艺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现在这样,也不赖。
四个月后,当初采访了木村翔的那家媒体再次去了日本,想看看他的境况。没想到木村翔甚至看起来比以前更平凡了。他还是送他的酒。当初战胜“亚洲拳王”回到故乡,木村翔却是短暂地受到了人们的礼遇,不过也就如此了。他还是日常送酒,偶尔打拳,甚至在日本拳坛也没有被多看一眼,他用赢这一场的奖金买了一辆电动车,如此可以一趟送更多的酒。
几乎是同时,邹市明这一边却让人大跌眼镜。消息同时爆出,在这看似平静的四个月,邹市明老婆冉莹颖已两次向WBO上诉,要求撤回比赛结果重赛。而上诉业已两度被WBO驳回。邹市明本人也发声了,表示对WBO的判决“非常遗憾”!
WBO的回复是怎样的?WBO针对邹市明提出的上诉进行了长达19页的回复,基本可以说是能解释的都解释了,你要不认字也没办法了。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邹市明转为职业后的成功很大程度上离不开这个女人—职业媒体人,在她的包装下,全家人频繁曝光,邹也被塑造成中国第一拳王,好男人,好父亲形象。而与日本送酒工这场比赛,按照计划,实际上应该是让邹市明达到职业巅峰的一场比赛,而且是邹市明自己公司运营赛事。邹市明取胜后退役,然后继续经营公司,推广拳赛,培养新人,这便可以称自己是将中国拳击发扬光大的人(失败后发言时自己也讲了)。但万万没想到是输了,而且还是tko,更过分的是被人家扶正了头打,输得太难看,一切计划不能说是泡汤,应该说是要推迟。所以说邹妻前面99%都已如愿,就差1%这最后5分钟,一输毁所有,心有不甘,所以想方设法无论如何也要再扳回来。比赛时央视没有任何转播和报道,可能也是因为邹已经自己单干,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真是破釜沉舟了。最后想说的是,这个日本拳手获胜后叫的那几声真难听。
击败邹市明的日本拳手木村翔仍蜗居9平米,这就是日本体育市场化的代表。
在世界有些国家体育只是个人竞技行为,并不代表国家,或者体育只为国家带来荣誉,并不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所以国家不会投入太多财力。体育本身固然有国家荣誉的因素在里面,但体育更多是游戏、是每个人要注重的健康方式,我们之所以会把体育看成脸面的事,和我们国家一开始就没有竞技体育,是在西方竞技体育影响下被迫接受西方体育,而在当时国家落后的时代,体育一开始就是作为“救国”的策略开始运行。武术更是如此,几乎所有的动作电影都喜欢加入爱国情怀,打败国外的高手,不仅是电影的噱头,也是很多搏击赛事的卖点。
邹市明现在的比赛,只是为了证明中国拳击还能走多远,他自己还能达到什么样的顶峰。他拿过奥运拳击冠军,以及很多不同赛事的冠军。应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人才。生活不是他的追求,荣誉,更高级别的人生才是他的目标。
木村翔比赛,是为了生活,是为了明天,是生存。
目前世界各国体育管理体制有三种主要类型:
一,政府管理型:特点是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体育,政府的权力高度集中,并采用行政的方式进行从宏观到微观等各个层次的全面管理;另一方面,各种社会体育组织则常常不具备实质性的管理功能。这种类型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如前苏联、古巴、朝鲜等。
二、社会管理型:特点是体育主要由社会体育组织进行管理,政府一般不设立专门的体育管理机构,政府对于体育事务的介入和干预时,也常常采用立法或经济补贴等方式间接进行;典型的是美国的体育管理体制。
三,结合型:特点是由政府和社会体育组织共同管理体育,政府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派几个有关的部门负责管理;政府对体育实行宏观管理,即制订方针政策,发挥协调、监督的职能。而有社会体育组织负责具体的工作,世界上大都数国家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如英、德、法、韩等国。
自五十年以来中国的体育管理体制形成的被称为“举国体制”。这一体制一直延续了四十余年。直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才开始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要放开体育市场,才有了现下的各种搏击赛事差不多二十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