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托克顿(John Stockton),1962年3月26日出生于华盛顿州斯波坎,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
约翰·斯托克顿在1984年NBA选秀中于第1轮第16位被犹他爵士队选中,职业生涯全部效力于犹他爵士队。1988-96年连续9次荣膺NBA助攻王,是NBA历史上获得助攻王次数最多的球员,也是连庄次数最多的球员。他还2次荣膺NBA抢断王(1989;1992),10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1989-1997;2000),1993年荣膺NBA全明星MVP。1994-95年连续2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6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二阵(1988-90;1992;1993;1996),3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1991;1997;1999),5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二阵(1989;1991;1992;1995;1997),1992年和1996年两随美国国家队夺得奥运会金牌,助攻与抢断总数都是NBA历史第一(截至2020年1月)。
卡尔马龙的最佳搭档是约翰.斯托克顿。
约翰.斯托克顿 前美国著名篮球运动员,华盛顿洲人,与卡尔马龙 共同效力犹他爵士队多年,场上位置司职控球后卫,曾连续多年荣获联赛助攻王,是nba历史上助攻最多的球员,防守也十分出色,曾获得过联盟抢断王,与马龙是完美的搭档。
原因就在于:
“大狗”格伦·罗宾逊的NCAA大学生涯实在是过于光芒耀眼,他在普渡大学的大二赛季就能场均拿下24.1分+9.4个篮板。到了大三时,更是可以场均砍下30.3分+11.2个篮板,他的各种无解得分技巧令人赞叹。鉴于如此惊艳的表现,手握状元签的雄鹿队一举选中“大狗”,希望能以他为核心打造一支强力战队。“大狗”也确实不辱角色,新秀年他场均得到21.6分、6.4个篮板和2.5次助攻,展现了他超级得分手的绝佳风范,其职业生涯场均有20.8分+6.1个篮板,投篮命中率45.9% ,还享有2届全明星,1届总冠军(2005)等荣誉。
“大狗”在大学时代就已掌握几乎所有得分技巧,他的看家本领是无比精准的中距离跳投,出手点极高,面对任何防守者都能从容出手,生涯命中率也颇为可观,除此之外,他的翻身跳投、空中拉杆上篮、行进间小抛投、低手挑篮等技巧也是层出不穷,堪称小前锋里的进攻万花筒。他的三分远投也有一定水准,只是把握度没有他的中距离来的那么高,在同时期的球员中,只有阿兰·休斯顿、格伦莱斯等少数球员拥有能与他匹敌的中投能力。
“大狗”在雄鹿的辉煌时期在雄鹿队选中雷·伦,以及招募来萨姆·卡塞尔之后到来。他们三人组成了当时联盟中著名的“三个火***”组合,其中“大狗”和阿伦场均都能贡献20+以上的得分,卡塞尔也有场均18+的得分,三人的得分火力之强悍,堪称冠绝联盟。雄鹿队的战绩也终于有所大幅度提升,在2001年达到巅峰取得了52胜30负的佳绩,“大狗”该季场均贡献22.0分和6.9个篮板,命中率高达46.8%。
1994年的NBA选秀也出现了几位超级巨星,像贾森基德、希尔、朱万霍华德和格伦罗宾逊,这几个人都是当时比较有名的巨星,尤其是贾森基德更是成长为NBA中最出色的控卫之一,而状元格伦罗宾逊的名气并不大,可是当时雄鹿为何会选择格伦罗宾逊做状元呢?
格伦罗宾逊在大学时起的表现过于亮眼,场均超过30分的得分,让他早早的锁定了状元的身份,而且格伦罗宾逊身体素质出色,经常可以完成空接暴扣,同时也可以利用极快的转身来完成上篮。不仅单打即使出色,他还有非常出色的无球技术,可以接到队友的传球后立刻出手投篮,如此丰富的得分手段也让他成为当年的状元。
格伦罗宾逊的新秀赛季就展现了自己的潜力,场均得分达到20分 如此出色的表现也让雄鹿看到了未来。可惜的是格伦罗宾逊虽然数据出色,但是多球队的帮助并不大,他总是无法带领球队赢球,于是在熊丽呆了九个赛季后,雄鹿彻底对他失望,然后送走了格伦罗宾逊。
反观当年的其他选秀,贾森基德成为联盟中的第一控卫,并且带领篮网两次打进总决赛,并且在2011年帮助小妞夺得总冠军,格兰特希尔也在新秀赛季表现出自己的实力,并且与基德一起当选最佳新秀。同时这两人的数据和取得的成就也比格伦罗宾逊更好,但是这些都无法改变格伦罗宾逊是那年的状元身份。
雄鹿在选中格伦罗宾逊后,直接为他提供了一份10年6800万美元的合同,这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秀合同,从雄鹿为格伦罗宾逊提供的合同也可以看出,雄鹿是非常看中格伦罗宾逊的,可惜的是格伦罗宾逊在签下大合同后,生活不够自律,训练不够刻苦,于是一直没有达到球队的期待。